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,齐齐哈尔市作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教商贸中心和重要交通枢纽,具有雄厚的工业基础和产业优势。同时,齐齐哈尔市地处东北松嫩平原高寒地区,冬季寒冷漫长,更需要一座大型、环保、节能的热源保障冬季居民采暖供热。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齐热公司)正是为顺应时代发展、推动区域经济建设、满足人民生活需求而孕育、成立、发展的,现有正式员工215人。
华电齐热公司于2004年1月18日正式注册成立,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,分别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、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公司共同投资,主要经营范围是热电项目的开发、投资、建设和经营;电能和热能的生产和销售;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;电力技术咨询、服务;电力物资、设备采购。2010年底,华电齐热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,注册资本达到50,580万元,其中: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占90.5%股权,黑龙江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占9.5%股权。
华电齐热公司一期建设两台300MW供热机组,投资约27亿元人民币,工程是由东北电力设计院设计,黑龙江省火电一、三公司分别建设1、2号机组,吉林吉能电力监理公司监理,主机全部为哈尔滨电站集团制造。该工程从2003年6月提出,到2005年3月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,前期工作历时20个月;从2005年8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,到2007年11月1日1、2号机组提前通过168小时试运,历时近27个月相继完成土建施工、设备安装以及整套调试等36个工程节点,平稳顺利的转入商业运营;与其配套建设的热网一期于2007年11月同步投入使用,并共接带供热负荷近125万平方米,实现了机组与热网同步投产、同步供热的目标,截止2011年度共接带供热负荷近750万平方米。
两台机组投产后,年发电量为30亿千瓦时,年供热量为670万吉焦,可接带10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民用采暖,可替代供热区域内353台小锅炉,每年节约煤炭23万吨,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1.68万吨、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.94万吨,每年可向政府上缴税金上亿元,其环境、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。并先后荣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“安全生产先进单位”、“文明单位”、“四星级发电企业”以及黑龙江省“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”、“安康杯”竞赛优胜企业等荣誉称号
华电齐热公司两台300MW供热机组投入运行,能够为黑龙江西部较薄弱的电力网提供电源支撑和供电可靠性,可大大增加地区的电力供应,为地区的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证。对于减少城市污染、提高环境保护水平、节约能源、提高供热质量、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将发挥巨大作用,对于实现“建设生态市、园林城、绿色食品之都、装备工业基地、生态旅游之乡”的总体目标,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,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;对于带动老工业基地改造、加速齐齐哈尔市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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